“游戏玩法”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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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该游戏《刀塔自走棋》的制作方在其官方微博上发表了题为《坚决抵制一切“盗版模仿”行为!》的文章,此举再度激发了业界对“游戏机制”是否构成版权侵犯的广泛讨论。众多游戏开发公司普遍认为,所谓的“游戏玩法”在著作权法中应当被视为“规则”,这类规则本质上是抽象的法则或程序,并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内。因此,对他人游戏中的玩法、规则、流程以及相关设定、数据、细节进行模仿或复制,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该观点体现了一种常见的误解,即未能区分“规则”与“规则的表达”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现实操作中,众多企业对于著作权法条文的解读多局限于表面文字,缺乏对内在含义的深刻领悟,因此常常得出错误的判断。以著作权法第五条为例,其内容为:“历法、通用的数表、通用的表格以及公式,均不享有著作权法的保护。”众多企业由此得出结论,模仿别人的日历设计并不构成著作权侵犯开元棋官方正版下载,然而这显然是将“规则”与“规则的表达”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为一谈。所谓的“历法”不受著作权法所保护,意指单纯的年、月、日时间计算及其基本数据并不构成作品。然而kaiyun.ccm,一旦日历中融入了精美的插图、生活小百科等个性化元素,它便不再仅仅是一个历法概念,而是变成了历法的具体表达形式。因此,这样的日历已经构成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复制和发行。同样,在电脑游戏领域,所谓的“规则”通常指的是那些广泛流传于公共领域的简单游戏玩法,例如“石头剪刀布”这类随机对抗游戏,或是“司令吃团长,团长吃连长,连长吃工兵,工兵挖地雷,地雷炸司令”这类相互制约的游戏模式。这些玩法和规则相对简明扼要,与当今电脑游戏中动辄数百上千字所描述的,包含众多设定、数据和细节的“游戏规则”有着本质区别。探究其根本,我们发现,日常生活中的日历与著作权法中的历法有着本质区别,同理,在大多数电脑游戏的研发设计中,“游戏规则”这一行业术语,早已脱离了著作权法中“规则”的原始含义,转而成为各种具体的“规则表达”形式。那么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究竟何为“规则”?又如何理解“规则的表达”呢?

在这款以宋朝为背景的侠客游戏里,玩家需运用娴熟的操控与高超的技艺,历经15道关卡,击败每一关的对手,收集各式秘籍与装备,最终成功解救女主角,从而实现游戏的圆满结束。“规则的表达”以“勇闯虎穴”第四关为例,玩家需在夜幕低垂时悄无声息地潜入客栈,刺杀那位武功盖世的天龙教主。然而,稍有动静,便意味着通关失败。因此,玩家必须巧妙地在屋顶潜行,运用飞镖等手段,逐一暗杀20名教主随从。随后,潜入教主房间,在茶具中下毒。在投毒期间,教主会随机起身三次,玩家需操纵主角躲藏在床尾。若教主发现,则本关游戏宣告失败。在成功毒杀教主之后,玩家需迅速引导主角在五分钟内行动,确保在其余教众抵达之前,寻找到教主的武功秘籍,如此方能算作本关任务的圆满完成。显而易见,仅是游戏中的某个环节,其规则便显现出显著的“剧情化”特征,不仅情节设计紧张刺激,而且对细节的严谨性要求颇高,还设定了任务完成与否的评判标准。若考虑到游戏共有15关,每一关的规则设计不仅要逻辑上环环相扣,还要在剧情推进上吸引玩家,显然,其内容已不再仅仅是简单、抽象的“规则”,而是具有独创性的、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规则表达”。显而易见,若其他游戏公司采取“换皮”等手段,对游戏的背景设定、角色形象、画面细节以及反派角色设计进行修改,然而却对每个关卡的任务设置和通关要求进行了相同或相似的复制,那么这种行为显然侵犯了某一具体“规则表达”的著作权。

实际上,随着电脑游戏技术的不断进步,游戏内容已经从早期如“五子棋”这样的界面简单、缺乏剧情的小型游戏,演变成为了如今剧情丰富、操作复杂、角色众多、道具繁复、任务多样的后网络游戏时代。这一时代的显著特点在于,游戏规则经历了从早期简单小游戏所不具备的剧情化、分支化、参数化和个性化等方面的重大变革。因此,此类游戏规则,涵盖了角色设计、装备规格、操作步骤、奖励惩罚、攻防指导等多个细节,与著作权法中“规则”的原始含义相去甚远。除非存在特殊例外情况,否则极有可能成为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袁博)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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