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明年6月底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
资料图。中新社发 陈骥旻 摄
工信部于今日发布了一则通知,明确要求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务必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确保本企业所有电话用户的实名制比例超过95%kaiyun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并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实现所有电话用户的实名登记工作。
今天,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强调,各相关单位需深入研读《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保护民众合法权益和预防恐怖主义活动的角度,深刻理解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极端重要性。通知提出开yun体育app官网网页登录入口,要将规范实体和网络营销渠道、加强转售企业用户实名登记以及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核心任务,增强整治力度,确保实名登记工作得以规范和有序地进行。
《通知》强调,务必严格执行新用户入网实名制登记,要求电信运营商(包括基础运营商和转售商)依照《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和《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强化相关流程,规范操作流程。在为新用户办理入网手续的过程中,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手段来核实用户身份信息,严禁手工录入居民身份证信息。
对持有多张电话卡的客户申请新卡进行严格审查。电信运营商需采取措施,严格禁止代理商进行大规模开卡和养卡行为。对于持有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基础电信公司省级机构或同一转售企业已注册5张或更多移动电话卡的用户,在申请加入新网络服务时,必须经过电信公司自有实体营业厅的严格身份核实,方可完成入网手续。
此外,《通知》明确指出需强化网络营销渠道的用户实名注册流程管理,并着力构建完善的网络营销渠道委托管理机制。各电信公司需强化对网络代理商在销售移动电话卡业务上的监管,在授权网络代理商进行移动卡销售之前,必须确保其拥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够实施电话用户的实名制登记,并妥善保护用户信息,同时,还需向其发放带有统一标识的物品,这些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企业的名称与标志、网络代理商的名称与编号、代理销售的范围以及防伪二维码等。
网络交易平台的管理者需严格审查网络代理商,严禁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电信企业网络代理授权的经营者在此平台上销售手机SIM卡;同时,应监督平台内的网络代理商在网店明显位置展示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电信企业提供的统一标识。电信企业有责任在其官网上公布并定期更新网络代理商的相关信息。
《通知》还要求,要完善身份信息核验技术手段。电信运营商及网络经销商在通过网络途径售卖电话卡的过程中kaiyun全站app登录入口,需在用户在线挑选卡号阶段,强制用户提交身份证的正反面扫描件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无冠照片,随后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实现联网核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移动电话卡的配送;而在物流配送阶段,必须核实收件人的身份信息及所提供的证件与网上提交的信息完全吻合,才能将移动电话卡交付给对方并为其启动移动通信服务。
对于无法保证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对用户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的情形,应在网络预选卡号阶段,强制用户输入个人信息。随后,向用户派发尚未激活的电话卡。用户拿到电话卡后,电信公司需利用图像、视频等技术手段在线核实用户身份。在确认持卡人及所提供的身份证件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符后,方可激活电话卡并启动移动通信服务。
最终,《通知》强调了对非授权网络代理商的彻底整顿。要求各电信运营商务必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对本公司的网络代理商进行彻底的审查与淘汰,并向公众披露本公司所委托的网络代理商的相关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的相关运营者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之前,对平台内的移动电话卡销售商进行彻底的审查和淘汰。对于那些既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又未获得电信企业网络代理授权的经营者,将禁止他们继续使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业务。